监护协议公证
发布时间:2017-09-12 17:17: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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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)协议人身份证明材料:

委托监护人、受托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;

委托监护人、受托监护人是社会组织的,提交组织主体资格证明材料,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及经办人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;

2)监护资格证明(能证明受托监护人与被监护人之间亲属关系的相关材料、法院判决等、指定监护证明书、几个监护人之间就监护资格达成的协议等);

3)受托监护人有配偶或其他主要家庭成员的,提交其配偶或其他主要家庭成员同意签订委托监护协议的书面意见;

4)受托监护人的住房及家庭经济状况证明材料;

5)监护协议文本;

6)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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